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项目获中央预算内资金295万元

关键词:东营|东营区|海科新源化工|中央预算内资金

  东营网讯 近日,东营市发改委下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东发改环资〔2018〕156号),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400×104Kcal/h高效煤粉有机热载体炉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295万元。

  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从事电解液溶剂、医药级和食品级丙二醇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项目主要建设1台2400×104Kcal/h高效煤粉有机热载体炉,配套建设SCR脱硝+布袋除尘环保系统,项目脱硫并入公司现有超低排放脱硫系统。项目实施后年压减煤炭消费量2097.19吨、年减排二氧化硫28.77吨、年减排氮氧化物37.87吨、年减排颗粒物0.3吨,对改善周边环境,推动大气环境治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 李海燕 赵文斌)

(责任编辑:田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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