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关键词:东营|华懋新材料|战略投资人|招募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后,指定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公开招募意向战略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懋公司概况
  华懋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1日,注册资本:20800万元,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主要经营项目包括:一期10万吨/年丁苯橡胶、10万吨/年顺丁橡胶、10万吨/年异丁烷脱氢制MTBE等装置;二期10万吨/年丁烯氧化脱氢制丁二烯装置;以及与项目配套的一期和二期辅助生产设备设施、公用工程设备设施和服务性建(构)筑设施等。
  二、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拥有较强的与华懋公司重整项目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两项条件。
  三、提交相关资料及截止时间
  投资人应当于2018年7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包括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若为法人),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等证明或说明其具备投资实力和能力的相关报名文件。
  更多详细招募信息,以中化新网http://www.ccin.com.cn/ccin/上发布的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为准。
  四、报名方式
  联系人:
  刘律师(18954628677)
  李律师(15275655988)
  邮箱:liulvshi6677@126 .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9号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319室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主体参与华懋公司项目投资。
  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田召斌)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